1月12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珏婷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商务部将稳住外贸订单作为开展外贸保稳提质的工作方向之一,发挥驻外经商机构作用,做好贸易促进工作,支持外贸企业赴境外参展、对接洽谈。支持中小微企业以多种形式参加境外展会。办好广交会等重点展会,加强对境外采购商的招商招展。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增强接单信心。
01 北京市
1、北京市对参加境外展览会的企业提供展位费50%—70%的补贴,不包括企业注册费和展位搭建费。30000/每个展位(9平米),企业可申请多个展位,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对于大型展品回运费,单个展品达到体积1立方米且重量1吨以上,可以申请补贴,上限为50%,10万元。
* 支持比例一般为支持内容所需金额的50%,拓展面向拉美、非洲、中东、东欧、东南亚和中亚等新兴国际市场的支持比例可提高到70%。
02 黑龙江省
1、给予企业参加线下境外展会所产生的标准展位费70%补贴(每个展会不超过四个标准展位,每个标准展位最高不超过5000元补贴,每个展会最高不超过2万元补贴);
2、给予企业参加境外展会所产生展品运输费70%补贴;
3、对每个展会不超过2名参展人员发生的国际间交通费,按经济舱标准给予70%补贴。住宿费用按不超过国家规定公务人员出国标准给予70%补贴。
03 吉林省
1、单次使用前两个标准展位给予全额支持,第三个标准展位及以上减半。单个展位支持不超过5万元,单次支持不超过15万元,全年支持不超过60万元。
2、单次境外展会产生的展品运输费补贴不超过1万元,全年累计不超过5万元。
3、对人员费用补贴:实际发生费用低于支持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支持;超过支持标准的,按支持标准的金额予以支持。单次参加展会给予不超过2人次的费用支持;全年累计不超过10人次。
* 前往俄罗斯及其他独联体国家,除阿穆尔州、滨海边疆区、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为6000元/人外,补贴标准均为12000元/人。
04 辽宁省
1、参加境外展览会(团体)项目。对企业参加经省政府批准由省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的重点境外展览会,对参展企业当年前6个标准展位的展位费(按金额高低排序)给予100%补助;超过上述展位数量的展位费,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70%比例给予补助;对参展企业运输机电展品所发生的海运费,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70%比例给予补助。
2、参加境外展览会(企业)项目。对中小企业参加其他境外展览会发生的展位费,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70%比例给予补助。
05 浙江省
根据过往多年浙江省的政策经验,基本上被浙江省商务厅纳入重点展览项目的展览,参展补贴都可以达到50%以上,很多展会甚至可以达到80-100%的费用补贴。但浙江省各地市境外展会补贴政策差距较大,故不在此篇一一列出,请关注欧亚商务圈公众号后续更新。
06 福建省
泉州市
《泉州市贯彻落实福建省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中:
鼓励通过委托境外合作伙伴、代理商等方式参加国外线下展会,对企业展位费按最高不超过70%进行补助,单个展位补助最高不超过4万元;鼓励包机抱团赴国外开拓国际市场,对参加包机活动的参展或开展商务洽谈企业人员的包机费用按最高不超过50%进行补助。
厦门市
对2023年上半年外贸企业赴境外参展,展位费补助标准提高到A类25000元,B类20000元,参加我市“一带一路”9个重点市场、“一国一策”8个重点市场及金砖国家的展位费补助标准上浮20%。
参展人员费用补助提高为A类10000元,B类5000元。对2023年上半年参加香港重要展会(以白名单方式明确),展位费补助标准提高为18000元,参展人员费用补助提高为2500元。
福州市
鼓励我市2022年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参加省、市牵头组织的组团赴境外参加线下展、拜访客户等活动。对企业参与省、市组团赴境外参展、拜访客户的机票费用给予50%补助。对企业参与境外展的展位费给予70%补助。此政策与省级政策可叠加,总补助不超出企业实际支出,单家企业单场展会市级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07 山东省
1、拟对A、B类机电行业展会展位费继续给予全额补贴,对A、B类非机电行业展会展位费分别给予不超过90%、80%的补贴。A类展会使用省级专项资金给予支持;B类展会使用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给予支持,资金切块分配各市;C类展会使用中央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资金给予支持,并加强对各市资金使用情况跟踪问效并进行动态调整。
*说明:A类(主办类)展会;B类(重点类)、C类(推荐类)展会。
08 上海市
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展位费的50%,每个标摊不超过人民币15000元。
09 广东省
参加境外线下展会:对参加粤贸全球广东境外商品展览会的项目,按照每个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支出额的 80%且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 30,000元的标准予以支持。对参加其他境外展会的项目,按照每个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支出额的80%且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 18,000元的标准予以支持。每家企业对每个展会项目最多可申请 1个标准展位(按 9平方米计)。
10 陕西省
1、对省商务厅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牵头组织的A类展会,给予展位费(龙头企业每个展会支持不超过2个展位,中小企业补贴1个展位)、公共搭建费、展品运输费全额补贴(每户企业不超过0.5万元),补贴将使用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展会活动的补助部分统一由承办单位先行垫付,展会结束后,承办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经我厅审核通过一次性拔付。
2、对企业自行参加境外B类展会,展位费给予不超过85%的补贴。
11 四川省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川行天下”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活动的若干措施:
1、展位费。对参加线下境外活动的企业展位费按实际费用的70%支持,每个标准展位支持费用最高不超过4.5万元,支持每家企业参加同一个展会的展位数不超过2个标准展位。对参加境内线下国际性展会活动的企业展位费(每个企业3个标准展位)给予实际发生费用的70%支持,每个标准展位支持费用最高不超过1万元。
2、人员费。参加境外活动的参展企业人员境外费用,按美洲、非洲每人1.8万元,欧洲、大洋洲每人1.4万元,亚洲每人0.8万元,港澳台每人0.45万元标准进行定额支持,每家企业限2人。参照参展人员标准,定额支持观展、考察、推介的企业1人/家。无展位活动需要提供政府有关部门的组团通知。
12 湖南省
支持团体或企业参加在中国境外举办的国际性或地区性的综合或专业展览会,以及经我国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在境外主办的各类展览会。展位费(包括场地、基本展台、桌椅、照明)支持标准为每个企业申请一个标准展位(9平方米)支持30000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标准展位支持金额增加15000元,最多支持三个展位即60000元。团体公共布展费(包括场地、基本展台、桌椅、照明)为每个企业申请一个标准展位支持3000元,每增加一个标准展支持金额增加1500元,公共布展费合计支持金额不超过展位费支持金额的10%。如展位费实际支出金额超过10000元但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支出金额支持。
13 湖北省
展位费支持标准按每个企业申请一个标准展位( 9平方米)支持2万元,每增加一个标准展位支持金额增加1万元,单个企业最高4万元。
14 云南省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展会活动恢复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境外参展补贴以实际产生的展位费(室内展位不超过30平方米,室外光地展位不超过100平方米)、布展费、国际航班经济舱交通费和人员费用总额为基准,给予不超过70%的支持,人员出境时限、出境天数、出访国家(地区)上限和费用标准参照行政人员出国(境)标准。
15 贵州省
1、对企业参加境外展览补贴以实际产生的展位费(包含场地、基本展台、桌椅、照明70%。支持企业参展面积不超过9平米。一个标准展位最多可由两个参展企业共同使用。对重点企业展位费补贴限额为3万元,中小企业为2万元。
2、人员费:国际间往返经济舱费用、住宿费、伙食费及公杂费70%。重点企业人员费补贴限额为2万元,中小企业为1万元。
*每个标准展位最多支持2名参展人员费用,支持天数不超过10天。
16 江苏省
江苏省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其中第28条提到:支持企业参加超100个境外线下重点展会,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对出境参展企业展位费给予最高80%的补助。
一二类的重点展会是在省厅由展会服务商统一申报材料,经过第三方审计以后拨付企业。企业自行参加其他境外展会,通过网络系统申报,通过市县财政部门审核以后,省厅复核
17 河北省
1、参加省级重点展会(含代参展)的企业给予60%的展位补贴,单场展会、单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
2、市级重点展会补贴参照省里标准补贴,一般不低于50%、不超过100%。
3、参加其他境外展会活动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中小企业开拓市场资金项目申请补贴。
来源丨 欧亚商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