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征集受让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股份有限公司旧设备转让
二、项目类别:货物
三、转让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转让内容
详见附件1、附件2转让设备信息,注:附件1其中64-025台励福2.5吨FD25内燃堆高叉车与附件2需单独进报价转让。
五、转让控制价:金额:¥307,500.00元
六、受让方资格条件
1、依法在广东省范围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能支付转让价款。
3、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三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开始时间:2023年02月02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2023年02月08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8日 23:55
十、其他
1、必须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适应的专职消防、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明确相应的工作职责。
2、在工作过程中出现或者可能出现安全问题,必须立即汇报,同时要立即组织做好安全的补救措施。
3、对服务过程产生的废弃物按可回收废弃物、不可回收废弃物、有害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负责设备的拆卸、运输、清理还原现场。
4、对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和有关设备、设施处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及封闭围档。
5、投标保证金:30000元人民币,单独报价项目无需保证金。
5.1投标人应按公告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报价材料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5.2 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必须使用公户进行转账或电汇,汇款时需备注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开户银行:
收款单位名称: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州市工行燕子岗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3602072809200075944
汇款时请务必注明:“XXX公司旧设备投标保证金”5.3交纳时间要求;投标保证金最迟不得晚于2023年2月8日前到款。迟于要求时间的视为无效投标。
5.4保证金退还方式
(1)如无质疑或投诉,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签署设备转让合作协议后十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十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如有质疑或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5.5 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原则上由招标单位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按保证金来源路径退回。不管投标保证金来源何处,只向投标单位退回。
5.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
(1)未经同意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的;
(4)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转让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5915860277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路江夏村元下底路188号自编8号
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日
来源丨人印股份